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拟录取考生的培养单位分配工作已经完成,具体分配结果见附件1。
(一)请03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0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130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140工程技术研究院、160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80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的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括非材料专业学生)点击附件下载自己对应单位的调档函,彩色打印后填写档案保管单位名称、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名称等信息后交档案保管单位进行调档,调档时间以调档函上培养单位分党委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纸质版应和本人档案一起邮寄到录取考生的学院或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可单独寄送,也可装入档案中一同寄送(如装入,请在档案袋外粘贴的考生信息页相应位置勾选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见“调档函”。
(三)档案和《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属于重要材料,一旦丢失将给考生本人造成严重后果,应由档案保管单位密封骑缝加盖公章后通过机要方式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注明重要文件)。如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调送档案,请与录取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邮件或电话沟通。
(四)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调档,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不调档;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应调档。
(五)所有考生都需将《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纸质版(有鉴定部门公章)邮寄到录取考生的学院或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
(六)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将档案调至学校的,考生应通过邮件或电话向录取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提交延期调档申请;其他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信息请向录取培养单位咨询。联系信息见下表。
学院 |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 |
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
党委办公室联系邮箱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10-62332506 |
clxydw@ustb.edu.cn |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
杨老师 |
010-62333132 |
yangchaohua@ustb.edu.cn |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
史老师 |
010-62333046 |
shidj@ustb.edu.cn |
工程技术研究院 |
武老师 |
010-62332598-6872 |
wudonghai@ustb.edu.cn |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侯老师 |
010-62332052 |
houchaogang@ustb.edu.cn |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
夏老师 |
010-62333996 |
xcydangwei@ustb.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