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考生尽早了解报考点考试相关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即日起,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s://yz.chsi.com.cn/)。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等相关信息。
一、学校地址及考场位置示意图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考场设在逸夫楼、教学楼、机电信息楼等楼宇(考场分布示意图见下图),校外考生只能从学校西门(北四环学院桥向北)验证入校,沿规划好的路线进入考场;校内考生(含本校应届生、二学位考生)沿规划好的路线从校内进入考场。
二、公共交通线路
北京科技大学周围公交站点:西门-成府路口南站,南门-学院桥东站,北门-北京科技大学北门站。北京科技大学周围地铁站:学院桥、五道口、六道口。考试期间不安排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
三、入场须知
1. 校外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西门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沿原路返回。
2. 校内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校园卡或学生证在科技楼南侧验证点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从科技楼南侧验证点离开需查验考生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
3. 考试当日验证入校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3:00,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按照指定通道进入考点。为避免考点入口拥堵,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以备查验。开考15分钟后(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场大楼。
四、物品存取
1. 考生进入考点后,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除此以外,其他如背包、行李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书本、复习资料、草稿纸、空白纸、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手表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均需存放在考点设置的存包区中。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透明文具袋外,不得携带各类包具入场。
2. 我校考点在西门入口至考试大楼沿路设置了专门存包区,供考生集中存放物品。考生沿规划路线行进至存包区,找到与本人所在考场号对应的存包柜,将背包、手机、手表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锁入储物格中(每个考生使用1个储物格,不对应座位号,不可多占),钥匙暂由考生本人保管。钥匙拴有铭牌,铭牌上带有考场号和储物格号,例如:001-03,表示001考场存包柜的03号储物格。请考生务必带好钥匙,钥匙通过智能安检门时不会报警。
3. 考生存取物品时请提前取出本人证件、准考证、考试用具,并将其他需要寄存的物品整理装入书包,避免在存包区现场翻找造成丢失、拥堵等情况。
4. 考试结束,考生找到自己的存包柜,取出自己的物品,并确认柜中没有遗漏物品后按考点规定路线有序离开校园。取出物品后,无需锁柜,钥匙留在柜门上即可,不得带走。建议考试当天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5. 如考生携带的箱包尺寸超过普通储物格,考生可将箱包存放在考点安排的大件存包柜中。大件存包柜数量有限,如非必要,请到普通存包柜存放。大件存包柜用完后可放置在本考场存包柜旁边。
6. 如发生钥匙丢失、无法打开柜门等特殊情况,可向现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寻求帮助。
7. 天气寒冷,电子设备存放时请注意关机,以免低温导致电量耗尽,建议考生携带充电宝应急。
8. 建议校外考生尽量不要带包和过多随身物品,或委托陪同人员保管随身物品。建议校内考生不带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确有物品寄存需求的,最晚于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寄存,以免耽误考试。由于寄存物品原因等造成考生无法按时进入考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安检
1. 进入考场大楼时考生需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考生须关注考点公告,预留充足的安检、入场时间,有序排队通过安检,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2. 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硬币、金属水杯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腰带、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 我校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现场均有时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包括机械手表、电子手表、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考场大楼。
4. 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提示异常报警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进行人物分检,检出的违规物品应存回本人存包柜中,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因个人原因反复安检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5. 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将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安检。第二次安检时如发现手机等违规物品,将直接上报考务办公室并予以警告,考生信息将被记录在案。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均按考试违规进行相应处理。
6. 特殊考生安检: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考点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在考前联系我校考点,出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我校考点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六、考试用具
在1108北京科技大学考点考试的各位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草稿纸、空白纸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提醒:我校考点所涉及的统考科目均无需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只允许使用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的考试用具,未注明的考试用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七、诚信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
八、其他事项
为给考生提供方便,我考点在12月23日和24日的上午和中午将开放逸夫楼南侧的“学术报告厅”供校外考生临时休息。同时,我校“天工大厦员工餐厅”(天工大厦B座地下一层)向校外考生供应午餐,考生出西门后向南行进,沿途和餐厅门口设有指示牌,考生可凭准考证自行购餐。
九、考试期间监督电话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233248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135。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