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硕士  /   硕士通知公告

硕士通知公告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008)北京科技大学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和各种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报考我校的京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毕业院校所在地报考点;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和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二学位本科生)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应根据1108北京科技大学考点公告确定是否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

考生选择报考点前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审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报考点接收考生的条件要求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点公告。

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身份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时,网上填报时应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填写的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已经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使用现用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报名。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在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报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审核、考试和录取。

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学历(学籍)的认定:只认可中央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中央党校函授或其他形式的结业、毕业证书。

二、报名

1.选择报考点

报考我校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以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须知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因选错报考点而造成不能通过审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此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填报信息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报考点所在省市、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阅《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通过审核、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单独考试考生提交材料

①报考“10008北京科技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须在2026年10月24日前向我校研招办邮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1)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同时,考生应在网报时上传介绍信和专家推荐书的照片或电子版扫描件。因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不能通过审核和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为避免因突发情况无法取得相关材料,请考生尽早办理。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研究生院310室

邮编:100083

收件人:刘老师或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2484

(4)特殊考生提交材料

报考“10008北京科技大学”的以下3类考生,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导致不能通过审核和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准备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往届生学历校验未通过的准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和在读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教务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模板见附件3)。

2027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籍校验,应上传成绩单或在读证明,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准备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和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因本科毕业院校上报学籍学历信息失误导致考生的身份证信息在学历(学籍)校验中无法通过的考生,在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本科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②已获得教留服《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获得认证书的考生,应提交境外高校开具的成绩单或毕业证明,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③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培养管理部门加盖校级公章)照片或扫描件(模板见附件6)。

④对于其他特殊考生,我校将针对具体考生情况,要求考生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5)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特别提示:“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6)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其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

①我校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录取后,考生须为非在职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非在职),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全部个人档案正本转入学校。

②我校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就业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和定向单位详细地址等信息。“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无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③报考我校“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学习方式应选择“全日制”,就业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应规范填写为定向就业所在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应规范填写为定向就业所在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及现工作单位;报考少民骨干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定向就业单位填写:南疆地区高校。

④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相关专业考生,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就业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点应选择“1108北京科技大学”。

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网报时慎重选择学习方式、考试方式和报考就业类别。

(7)对于2027年毕业的在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以按照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按照二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对于2027年不能毕业的在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用第1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论以非应届生还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在备用信息中均应注明“在读二学位,一学位XX专业、二学位XX专业”。已毕业并取得学位的二学位考生应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特别提示: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本科生,网上填报时应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填写的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且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或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考生可参照下表填报毕业专业信息,否则将导致无法通过网上校验。

学位类型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

报考035102法律(法学)

一学位非法学,

二学位非法学

按一学位或二学位填报

无法报考

一学位非法学,

二学位法学

无法报考

如二学位已经毕业,应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第二学位在读,且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可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

如录取当年入学前无法取得法学学位证书,无法报考。

一学位法学,

二学位非法学

无法报考

按一学位专业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8)考生应牢记并妥善保管“中国研招网”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9)考生应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避免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损失。

(10)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通过审核、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使用无效身份信息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3.支付报考费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选择“1108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确定满足我校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的相关学术要求。

2.我校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在部分专业招生,请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简章和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以免错误填报。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和报考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6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退费情形以外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5.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6.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7.我校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将《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bjkjdxyzb@163.com,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32484,咨询邮箱:yzb@ustb.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特此公告,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