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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通知公告

关于寄发202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一、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202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2397日,如有变动,将通过我校迎新网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202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76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相关信息。

1. 邮寄地址以考生62424:00前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维护的为准,77日后考生可以凭物流单号(附件2)通过中国邮政快递跟踪查询系统(http://www.ems.com.cn)查询通知书的物流状态。

2. 选择自取的考生(名单见附件3),培养单位教务老师近日将电话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请在77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培养单位领取通知书,具体地址和联系信息见下表

录取培养单位

领取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校本部土木楼206土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巩老师

010-62332951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校本部科技楼910能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张老师

010-62332362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校本部冶金楼315办公室

张老师、路老师

010-8237500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校本部主楼314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

甘老师、范老师

010-62332721

机械工程学院

校本部机电楼1007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邵老师

010-62332945

自动化学院

校本部机电信息楼504A学院办公室

韩老师

010-62334123

人工智能研究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一层(校本部培训楼对面)

冯老师

010-62332162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校本部机电楼602  研工组办公室

吴老师

010-62334987

数理学院

校本部理化楼240办公室

张老师

010-82377142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校本部化生楼216教务办公室

栗老师

010-62334041

经济管理学院(学硕)

校本部经管楼701办公室

黄老师

010-62333905

经济管理学院(专硕)

校本部经管楼804办公室

孟老师

010-62332746

文法学院

校本部文法楼102学生工作办公室

李老师

1590117259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本部科技楼613马克思主义学院

姜老师

010-62334635

外国语学院

校本部外语楼311

樊老师

010-62332456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昌平创新园区主楼C413

董老师

010-82375509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校本部主楼260

孙老师

010-62333046

工程技术研究院

昌平创新园区南楼403

李老师

010-82376961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校本部科技楼804

周老师

010-62332052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校本部冶金生态楼1114办公室

赵老师

010-82375842-803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校本部腐蚀楼403

刘老师

010-623349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校本部冶金生态楼907办公室

李老师

010-62334901

顺德创新学院

校本部7斋205顺德创新学院办公室

张老师

13521640338

体育部

校本部体育馆5号门体育部教学群体办公室

辛老师

010-62332427


3. 发生邮件未寄达等问题,714日前可联系研招办,电话:010-62332484,邮箱:yzb@ustb.edu.cn714日后可联系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3

二、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1. 请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2023级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报到注意事项》(附件1)。请新生于97日携带《注意事项》中提示的材料,由本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以境外学历身份报考并被录取的新生还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自报到之日起,2周之内(截止到920日)无故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提前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新生报到前,请勿随意更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否则可能造成无法办理报到手续或注册学籍的情况。

3.  20239月报到新生含:20212022级保留入学资格应返校的硕士生,名单见附件4。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的2023级研究生(名单见附件520239月无须来校报到,保留年限期满时随当年新生一起报到,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请关注报到当年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相关通知。

4. 如录取通知书不慎遗失,新生应于报到当天凭身份证到研究生院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楼研究生院310室。

5. 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生入学报到时应向所报到的培养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两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学校留存。

6.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定向培养协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