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报考硕士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考博士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其中4月1日至4月3日同时开展网上咨询。
四、报考点及报名要求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
1. 报考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以上之一报考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安排参加网上(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3.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由所选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按照报考点要求提交。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相关要求
我校初试科目采用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满分150分)。考试方式分为纸笔考试方式或机考方式,具体考试方式以报考点公布的为准。
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初试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进行(8:45准备机考试卷,9:00考生开始答题,9:15后考生停止入场),具体要求见各报考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复试相关要求
(1)初试结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复试均由我校组织,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3)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报名点和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时,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成绩单、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以及专家推荐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国语水平考核。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和外国语水平考核一般为面试,专业水平考核形式由报考学院自定。
(5)复试总成绩满分值为15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满分值5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值50分、外国语水平考核满分值50分。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4年7月由我校函寄至考生本人。
八、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前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到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十、学费和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1万元人民币/学年。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 号)的规定及《北京科技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7〕32号),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学生品学兼优者,可同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样参与招生单位奖学金评选。住宿、教材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十一、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008
联系部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310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32484
传真号码:010-82377331
电子信箱:yzb@ustb.edu.cn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如有变动,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xc.ustb.edu.cn/)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